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貪曾同受規管

【本報訊】律政司昨發表《2011年刑事檢控科工作回顧》報告,指去年共處理二百七十五宗洗黑錢案件,向三百八十八人提出檢控,凍結十三億七千萬元資產,沒收資產達十七億八千萬元,當中十五億元撥入政府庫房。另外,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在報告中撰文,指每名公職人員,不論職級、身份、職銜、收入及薪酬,均同樣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涵蓋;有法律學者指,該法例同樣適用於前特首曾蔭權。

廉署仍可引例調查

麥高義在報告中撰寫《公職上行為失當——誰是公職人員?》一文,提及漁農自然護理署司機因停牌期間駕駛但沒有向部門匯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上訴庭其後推翻有關判罪,指該名司機非公職人員,且職位低微,無能力影響公眾利益。麥高義認為,判決忽略了一個關鍵重點,就是每名公職人員,不論職級、身份、職銜,收入及薪酬,均同樣受該罪行涵蓋,又指當有人恬不知恥地以欺詐或不誠實手段背棄職守,他是對公職人員廉潔守正的品格提出挑戰。

香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屬《普通法》,據他理解,特首亦受該法例規管,即使特首已離任,只要是於在任時干犯有關罪行,亦會受到規管,即廉政公署仍可引用該法例就前特首曾蔭權涉及的貪污指控作出調查。

另外,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報告中指,近日公眾示威活動的數量明顯上升,可惜在一些場合中,有部分人越過合理界線,當局亦向他們採取檢控行動,作為檢控人員,只會在有人嚴重越過界線、不依法行事時,才會作出檢控。他又說,年內律政司將有數名已屆或臨近退休年齡的律師離職,但很快已聘請一群年輕律師。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張達明認為即使特首已離任,但在任期內干犯罪行,亦會受到規管。(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