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雋永:普及體育 需便民設施

近日,啟德發展區的體育城風波,引發社會思考香港的體育發展。

雖然政府一直強調全民普及運動計劃,藉此提高全民身體素質,惟成效不彰。全民普及運動的基礎在社區,縱使政府成立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協調各項地區事務,亦與各體育總會、區議會及地區團體合作發展設施,推出社區體育會計劃等項目,但連串普及活動並沒有真正提高市民做運動的積極性。究其原因,一是現時香港的體育場地設施嚴重不足,二是體育設施的預訂與使用機制出現問題。

一項調查發現,近二百所中小學至今仍然沒有籃球場及有蓋運動場。同時,市民使用社區性的小場館亦有困難。在康文署目前的政策下,部分團體如體育總會、社區體育會、學校、慈善團體等,可以長期預訂體育場地,優先預訂期由三至十二個月不等,而普通市民則只可預訂三十天內未被協會預訂的場地。康文署此種做法,變相強迫市民參與專業運動會及其為數不多的課程,排斥個人家庭為單位的悠閒式運動。

再者,康文署部分申請程序落後,例如要親身排隊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場地,試問上班一族如何能付出此時間成本呢?

所以,政府要有效推廣普及體育,必須增加利民便民的體育設施,以及改善預訂與使用機制。

鄧咏駿 新青年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