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官員財產公示刻不容緩

官員財產申報公示是全球公認的陽光法案、反腐利器,當下神州反腐呼聲愈來愈強烈,官員財產公開也是最能凝聚人心和形成改革共識的舉措。

北大人多次提出要加快建設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將權力置於陽光下接受公眾監督。然而,財產公示至今只聞樓梯響,未見人下來,財產只有小範圍的申報,而從無向公眾公開。缺少公眾監督下,官員隊伍日趨貪腐化,本該為公眾服務的權力成為一些人牟私利的工具,百姓怨聲載道。

官員財產公示,並非獨為反腐,亦是保護官員本人之需。貪官其實多是能官,一個普通公務員成長為官員已屬不易,再倒在金錢關前,更令人可惜。所謂保護,不僅是令官員處於監督之下,不至於無所顧忌地攫取公眾利益,還可使好官能官坦蕩做人做事,增加對貪腐的抵禦能力。

對政府和官員而言,行事不透明必然伴隨着猜疑。在民眾形成無官不貪的概念後,對官員公權私用的無邊猜想已是合理且普遍的情況,在此情況下,若有財產公示制度,官員不僅可以自證,亦可由無所不在的監督機制起到他證的作用,從而使得清者自清。財產公示制度下,官員財產及獲利渠道時時處於被監督之中,民眾自然也不至於一棍子打倒所有官員,而是追討具體犯事官員,這對民眾重拾對政府的信心不無益處。

面對政府失信和官員形象貪腐化,有的官員甘於沉淪,有的官員被拉下水;有的官員相信沉默是金的力量,有的官員願意力證自身清白,但這些態度並不適合以服務公眾為職責的為官當權者。只有有了財產公示制,官員的清白才能服眾。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