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解放軍走水貨判囚兩月

【本報訊】五十五歲退休解放軍因領取的生活津貼不夠養家,由深圳來港「走水貨」幫補家計,於日前在深圳灣港方口岸附近把樽裝營養產品裝進行李袋時,被掃蕩內地訪港「水貨客」的入境處及警方人員拘捕。他昨日在沙田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裁判官按例判被告即時監禁兩個月。

每轉收50元人民幣

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司增典是軍人出身,現已退休,每月可領二千多元人民幣生活津貼,惟他在深圳家中尚有已退休的五十五歲妻子及一名廿七歲兒子,他的生活津貼難以維持家庭開支,他因此欲透過販運水貨幫補家計,加上他只是初犯,又不認識香港法例,希望法庭體諒予以輕判。裁判官聽取求情後沒有對被告加以批評或斥責,只是按例判處即時監禁兩個月。被告聞判後面露失望之色。

控罪指被告於十月廿四日入境時,入境事務助理員向被告施加的逗留條件,即在訪港七天內不得接受有薪工作,但被告實際上在新界受僱擔任雜工,被告違反逗留條件。案情顯示,入境處及警方人員在深圳灣港方口岸的士站遇見被告,被告當時正蹲在大型行李袋旁邊,被告的雙手正放進布包內整理多瓶營養產品。執法人員截查被告後,發現被告是以訪客身份入境,被告聲稱了解逗留條件,又承認他受僱運送貨物返內地,每次可獲五十元人民幣酬勞。

案件編號:STCC 50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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