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刀劫校服女生

無業青年凌晨當街向一名十四歲校服女生聲稱遭數十人追捕,要女生假扮其女友協助逃走,女生茫然下跟他到商場後樓梯,惟遭青年涉嫌亮出摺刀搶去手機及銀包,青年離開前更叫女生等他回來歸還銀包,女生在場呆等至看更出現始知遇劫。青年翌日被捕,他堅稱當時確遭人追捕,摺刀是用作自衞,他也是問准女生才拿走對方財物。這宗離奇劫案昨於高院開審。

被告區仲衡現年十九歲,被控一項行劫罪,指他在去年六月十六日凌晨在柴灣興華廣場搶劫女事主內有二百多元的銀包及手機。正就讀中四的事主一臉稚氣,作供時顯得相當緊張,一度在庭上嚎哭。

事主稱當日凌晨零時,她身穿校服在興華邨巴士站等巴士往快餐店,被告突然從後拖着她的手,邊行邊稱有數十人正追捕他,若事主扮成他女友,追捕者便不會襲擊他。

事主半信半疑但仍跟着他到興華廣場後樓梯坐下,被告拿出摺刀亮出刀鋒着事主「唔好喊,唔係劃花你塊面」,事主反因此受驚哭泣。

叫事主幫手打開刀鋒

被告不斷要求她交出書包,以便兩人遭追捕時事主可跑快些,但她拒絕。不久有看更出現表示商場要關門着兩人離開,事主因怕被告會傷害她,故當時沒有求救。兩人遂改往另一處,期間事主手機響起,她想接聽但被告搶走手機關掉亦無歸還。被告之後又拿出摺刀要她交出銀包,但因打不開刀鋒,他更曾拿着刀柄要事主打開刀鋒。

事主交出銀包,被告查看稱:「唔係好多錢,我唔會攞你!」又叫事主在此等候,讓他察看再否有人追捕才回來歸還銀包。惟良久事主也不見被告回來,而看更則指被告早已離開,事主稱被告拿了她財物,看更遂替她報警。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被告從沒用摺刀指嚇她,而拿走她銀包只是要買東西給她吃;事主否認此說。

控方開案詞指警方事後透過事主描述及閉路電視片段,於柴灣一帶搜尋,並於翌日凌晨於同一廣場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 436/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