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扮試餐 疑走法律罅
【本報訊】全港現時共有七百一十間會所(亦即會社),根據法例只可供會員及會員陪同的賓客使用會址,但民政事務總署過去三年共接獲二百三十四宗舉報會社違規,牌照處作出了一百七十七宗檢控。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被檢控的會社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如繼續違規,另每日罰款一萬元。
本報記者早前光顧CWC酒窖兼餐廳時,職員就突然要求記者填寫入會申請表,聲稱保留顧客資料給有關政府部門查核,以證明顧客是前來「試餐」才獲款待,不過記者訂枱時從無提及要入會或試餐。CWC疑利用邀請顧客成為會員的漏洞,設有銀會員會籍,讓巿民可「合法」光顧一次,而又同時可逃避檢控。
酒窖餐廳的入口處標示只招待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