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游泳代表隊成員林學倫,涉嫌去年十二月十日無牌擅自駕走女友家人的座駕,惟途經荔枝角道時遇上巡警截查,當場被揭發「揸大膽車」,林的女友接受調查時,指由於她與家人準備外遊,遂叫林將私家車轉交給其游泳教練,她沒有批准林駕駛該車。林之後在案件開審時一度棄保潛逃,最終拘捕歸案。
林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偷車、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共三項控罪,獲准保釋至七月六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 329/12
被告林學倫獲准保釋候判。(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