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劫六便利店判囚

【本報訊】兩名大專生涉嫌夥拍一名倉務員,個半月內先後在凌晨持刀打劫九龍及新界六間便利店,掠去共約二萬四千元現金及七十二包香煙,惟其中兩人最後一次犯案後被警員截獲拘捕,之後再拘捕另一人。三名被告昨日於高院承認共六項搶劫罪,辯方求情指三名被告犯案除因財困外,其中一人更因腸胃病導致情緒有問題而犯案。法官最終判處三人入獄四至六年。

三名被告依次為蔡家健(二十歲,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室內設計系一年級學生)、林偉聰(十九歲,倉務員)及林世磊(二十歲,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副學士二年級生),被控在去年八月十四日至九月三十日,先後搶劫青衣長亨商場、深水埗大南街、將軍澳寶林商場、黃大仙宏輝中心、觀塘福塘道及黃大仙大有街的7-11便利店。

首被告承認六項搶劫罪,判監六年;次被告承認一項搶劫罪,判監四年;第三被告承認四項搶劫罪,判監五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 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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