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港府干預要有分寸

顧問老師:Johnny Chow

歷時三年半的雷曼迷債調查,報告昨日終於出爐;港人過去見證過大大小小的經濟動盪,金融風暴過後又有金融海嘯,卻不減股民對投資的熱情。○八年雷曼事件揭露金融界貪婪失德,後遺風波至今未平。金融市場風高浪急,投資者應如何自處?

Q:金融機構的不良銷售手法如何影響社會?

A:不良銷售手法會為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第一,會減低市民的投資意欲,迷債事件令人對投資憂慮,即使現在銀行息率低,亦寧願把資金存放戶口,令市場資金流動減少。另業者無考慮客戶能否承擔風險,只想賣出產品以獲利,更令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國際形象受損,使外國投資者卻步。

Q:本港奉行自由市場經濟,金融機構在自由與監管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A:若果只由政府監管,會對金融市場造成過分干預。可設立由銀行業界、非政府的獨立專業人士組成的監管機構,制訂銷售操守,向市民公開調查資料,既可保障業界利益,亦減低政府干預。

延伸思考

1.經歷過幾次股災,港人的投資態度有否改變?

A:港人會從股災中吸取訓,投資時較以往謹慎,例如對一些高風險投資如孖展、窩輪等。加上現今資訊發達,互聯網令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增加,讓股民可搜集詳細資料再決定投資。

2.金融投資有如賭博,你認同嗎?

A:金融投資與賭博同樣有投機成分,但卻非完全等同賭博。金融投資對社會有實際功能,就如股票讓公司可在市場上集資再擴充業務,而投資者亦可從中增加資本,對社會以至環球經濟皆有正面作用。但人的心態才是關鍵,不少股民以投機態度作短期炒賣,而非長遠投資,結果有如賭博般危險。

3.調查報告內建議「某些金融產品只可向專業投資者銷售」,為甚麼?

A:限制銷售對象可監管金融業者的操守,因金融投資種類繁多,許多衍生工具的運作複雜,每個投資可牽涉過百間公司,非專業投資者未必有能力分辨各類投資產品的潛在風險,而非專業投資者缺乏專業知識,容易受誤導,例如長者以為高風險投資可帶來穩定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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