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紀碌客卡欺詐罪成

【本報訊】年輕女保險經紀借開保單為名,挪用男客戶信用卡大肆購物近二萬元,被控十五項欺詐罪,她昨日在觀塘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披露她犯案時正懷孕,但未婚夫懷疑她與該男客戶有染兼嫌她惹官非,終離她而去令她變成單親媽媽。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六日判刑,下令將被告還押,並要她賠款給事主。

現時報稱任職機場地勤的二十三歲被告冼樂雯昨在庭上不時抹淚。被告承認在○九年十一月至一○年二月間,先後十五次挪用事主吳振耀的信用卡購物、唱卡拉OK、看戲等,涉款額共一萬九千三百多元。

案情指,被告○九年十月任保險經紀時,透過社交網站認識二十多歲的事主,一個月後事主答應透過被告買三份保險,並將信用卡交被告開單;同年十二月事主發現信用卡被挪用,被告還卡時承認私自挪用消費,但強調會還款。翌年二月事主決定終止保單,被告再要他交出信用卡辦手續,事主發現被告取卡後又有數次不明消費,被告亦一直無還款,事主遂在六月報警。

案件編號:KTCC 65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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