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警員的小巴司機昨入稟區院,指稱他於○九年二月在深水埗街頭,因被懷疑是連環打劫便利店疑犯而遭截查,期間遭四名警員毆打並在威逼下簽署不自願錄取的供詞,並一度被檢控,經審訊後獲判脫罪。司機遂興訟控告警務處處長,向警隊索取因被捕而引致其收入損失及痛苦賠償等共九十七萬多元。
原告呂金國(四十四歲),被告警務處處長。原告指稱涉案警員行為不當及惡意檢控,令他身心受創,一度需要接受精神輔導。
案件編號:DCCJ 14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