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終院上訴爭當選

【本報訊】今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已進入倒數階段,但當中的資訊科技功能組別選舉結果仍有可能被改寫。在○八年立法會選舉中落敗的莫乃光,質疑當選的譚偉豪違規,在公布參選前於電視賣廣告,莫經過四年的爭取興訟,案件昨在終審法院終審上訴,莫堅持要求終院判他當選,法官聆聽雙方陳詞後押後宣判。

譚偉豪於○八年四月初先後向兩份報章,表示積極部署參選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其後譚買下有線電視的廣播時段,播放八段名為「I T達人Talk」系列短片,向公眾及資訊科技界推銷自己。莫乃光代表律師昨陳詞指,有關時段應歸入選舉開支,譚已超出選舉開支限制和失去候選人資格,法庭應判莫當選。

終審法院未有表明是否接納莫乃光的說法,但是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對於要判莫當選一事則表示,即使法庭判譚失去候選人資格,也不代表全部五千餘名資訊科技界選民都想莫當選,法庭不可以不理選民意願,如果直接判莫當選,將有違民主的原則。

案件編號:FACV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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