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差人非禮警員妻判監

【本報訊】警員之妻子與宿舍鄰居男警曾因養狗問題有積怨,兩人其後在商場相遇時再起衝突,警員妻誣衊遭對方摸胸。她否認控罪受審,昨在荃灣法院被裁定一項虛報有人犯罪成,裁判官指警員遭誣告非禮,深感焦慮,遂重判女被告入獄四個月,但准她以三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三十二歲女被告周凱殷透過大律師求情指,自己沒有工作,任職警察的丈夫每月給予一萬元家用,兩人育有一名八歲兒子。大律師又指被告非有預謀下誣告男事主蔡耀榮,反指事主在衝突時用手機拍攝被告,有挑釁成分。

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作出非禮指控容易,但男事主要否認卻困難,誣告為事主帶來莫大的焦慮,而被告與事主有過節,竟採取報復手段誣告對方,必須嚴懲。被告早前自辯時透露,事主是她的舊鄰居,她曾投訴事主違規養狗,令對方把狗送走並遷往另一單位。

案件編號:TWCC 3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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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凱殷因誣告男警非禮被判監,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