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姊妹」36萬女文員囚18月

失婚婦六年前因遇上家暴要入住婦女庇護中心,認識了同病相憐的女文員,並成為金蘭姊妹。女文員向失婚婦聲稱自己是會計師,精通投資,更游說失婚婦的父親交出三十六萬八千元積蓄合資買樓,惟買樓計劃擱置後,女文員為逃避還款,接連開三張空頭支票。女文員昨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成,重囚十八個月。

據女事主莫劍紅(三十多歲)及其從事飲食業的父親莫志忠(六十多歲)昨在庭上的供詞,莫女○六年遭當時的丈夫虐打而入住庇護中心,認識被告趙敏茹(三十四歲),被告與莫女一見如故,並以姊妹相稱,又認莫父作「契爺」。

「民事追債咪得囉」

莫女離婚後靠綜援獨力養育三子女,因學歷不高,對自稱大學畢業兼任會計師的被告十分信任,當被告在○九年提議與莫父合資買樓時,莫父即分三次將三十六萬八千元現金交予女兒轉交被告,惟被告收款後卻將買樓一事束之高閣。至前年十月莫氏父女終成功約被告到律師樓簽下借據,要被告承諾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前還清買樓款項。

惟被告在去年一月六日、十日及十一日先後向莫父開出三張支票,卻因戶口已取消或無足夠存款而彈票,莫父最終報警。被告昨自辯稱從無表示與莫父合資買樓,「正常人都唔會就咁畀幾廿萬我幫佢買樓啦」,又大發牢騷說:「講真使乜告我刑事吖,民事追債咪得囉!」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父女乃誠實可靠證人,認為被告的行為與詐騙無異,加上不認罪無悔意,涉款達數十萬,即使初犯仍須重判入獄。

莫父作供後罵被告「好蠱惑,好衰」,莫女則指摘被告令她與父親關係變差,並哽咽道:「原本層樓係買畀細佬結婚,依家無晒,佢不停玩弄我哋成家,我好傷心識到呢啲人。」

案件編號:KTCC 56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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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趙敏茹昨經審訊後罪成判囚。

女事主莫劍紅對被好友欺騙一事仍然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