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特赦村屋 思路可研
候任特首當選後聲稱不應再有唐、梁營之分,但日子才過去不久,人們對陣營色彩特深的人士記憶猶新,例如梁營的知名支持者劉夢熊。劉雖非梁團隊的正式成員,但在選戰期間挺梁的發言及動作良多,相關新聞亦多,堪稱梁營猛將之一。最近他建議特赦村屋僭建,未知純粹只是他的個人意見,抑或有為新政府在這燙手山芋問題上投石問路之意。
特赦的確是個值得探討的思路,從第三者的角度看,政府確應三思強硬手段是否妥當:一、對僭建未及早處理,政府本身不是無過錯,村民被誤導不是不合理。按普通法系的衡平原則,時效絕對是重要的考慮因素。譬如,若是私人在權利上睡覺,即有可能喪失該權利;另方面,侵權行為亦有因時效而被正當化的可能。依此邏輯,政府施政應有一致性,做法不能那時一套,現在另一套。
二、除非涉及危樓,村屋僭建無損太大之公共利益,強制執行反而會造成村民的重大不便及損失。
三、法不責眾,僭建戶太多,執行上肯定會有不切實際及礙難辦理之處。
內地現在流行說「執政為民」,這精神在香港亦很適用。有時法亦不外人情,法匠或酷吏式的官員都稱不上善守其職。候任特首標榜親民,新官上任三把火,特赦村屋僭建或許立即可以成為他一展新氣象的主要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