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外傭不應享居港權?

顧問老師:Johnny Chow

招工是否需贈送永久居港權?雖然上訴法庭裁定政府得直,現有法例合憲合法,外傭來港工作不可享居港權,但是外傭團體仍認為法例歧視,考慮再上訴至終審法院,外傭居港權一事仍未有最終定案。究竟外傭是否必須享有居港權?外傭褔利及薪酬都跟港人一樣才叫平等?

Q:有說外傭在港提供服務,不應享有居港權,你是否同意?

A:同意,外地人移民來港可透過多個合法渠道,包括投資移民及與本地人結婚等,而外傭來港工作目的卻不是為移民而設。同時,外傭在港工作及其父母不需向政府繳稅,沒有義務,何來權利?加上輸入外傭主因是外傭勞動成本較低,不過當外傭取得居港權後,將受法例保障,不能再收取較低薪金,衝擊香港外傭制度。

Q:輸出勞工會否加劇不同地區的衝突?

A:各國輸出勞工做法由來已久,昔日中國人已到美國等西方國家工作。雖然各國勞工的文化及宗教跟輸入國有所不同,但輸入國可拒絕輸入勞工,同時亦可為輸入制度設下不同的關卡及措施,以防止引起勞工與輸入國居民的衝突,因而不會加劇不同地區的衝突。

延伸思考

1.為何外傭在各方面例如褔利及薪酬都與港人不同?有沒有違反平等原則?

A:因外傭非本地居民,於制度上,不受本地最低工資等勞工法例保障,因而褔利及薪酬都與港人有一定的差距。不過,外傭有權選擇自己想工作的國家,同時較本地居民少受不同當地社會環境限制,在有選擇下,沒違反平等原則。

2.有評論指因家中外傭對少主人過分照顧,做出港孩,你同意嗎?為甚麼?

A:港孩的出現是源於父母對孩子過份縱容,外傭對少主人過份照顧,百般遷就,父母可指示外傭,調整對待少主的態度,不可將責任外判,指孩子的驕縱行為是外傭造成的。

3.家庭傭工如何提升港人生活質素?

A:香港生活迫人,不少香港家庭,父母均需同時出外工作,賺錢維持或改善生活水平,未能照顧家中老人及小孩,而輸入外傭可填補這個社會需要,令父母不需為家務及照顧家人而操心,減少港人生活上及心理上的壓力,從而提升港人生活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