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藝人私隱 淫媒污糟邋遢

「婊子一面想弄的銀子,一面又想立個牌坊。」淫賤黎宣淫販賤,以為披上一件「道德外衣」就可以肆無忌憚,正正係魯迅先生口中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貞節牌坊嘅欺世盜名之輩。

三名電視藝人不忿被壹淫媒旗下《忽然1周》同《FACE》周刊偷拍喺寓所嘅私人活動,憤然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私隱專員裁定兩刊違反保障資料原則,通過有計劃監察方法日以繼夜以長鏡頭及放大器偷拍藝人,嚴重侵犯咗對方私隱。今次係全港首宗傳媒因偷拍而被私隱公署裁定違例個案,演藝人協會拍爛手掌歡迎裁決。

私隱專員公署一向不務正業,但今次嘅裁決就正確嘞。法例規定個人私隱受到保護,藝人喺自己屋企嘅一舉一動都被壹淫媒監視,私人空間淪為「瞥伯」樂園,連全裸光豬同親密行為都唔放過,個人私隱蕩然無存,是可忍孰不可忍。

最好笑嘅係,壹淫媒居然攞公眾利益做擋箭牌,話偷拍係要證明藝人早前否認同居係講大話。但私隱專員直指藝人係咪同居只係花邊新聞,同公眾利益無關。

無錯嘞,藝人同邊個一齊住,願唔願意公開,係佢哋嘅自由,關公眾咩事?唔好扮嘢嘞,查實所謂「公眾利益」,只不過係壹淫媒借公眾過橋,為自己牟取利益。壹淫媒宣淫販賤,人人唾棄,為咗谷銷路賣多幾本,竟然不擇手段偷拍藝人私隱,利令智昏,可恥之至!

叮!係人都知,壹淫媒靠反中亂港、宣淫販賤起家,為達目的無所不用其極,多年來譁眾取寵,揭人隱私,杜撰新聞,為咗所謂「獨家報道」,乜嘢污糟邋遢手段都做得出,乜嘢冠冕堂皇嘅理由都噏得出。咁嘅傳媒敗類,信佢半成都死得人多。

新聞自由唔係偷窺自由,更唔係老作自由。試問淫賤黎,炮製未成年少女濕身性感照,創下本港首家傳媒被控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嘅紀錄,唔通咁都算係新聞自由?仲有吖,捏造城中富商生癌、假扮解放軍街頭行乞、畀錢陳健康北上尋歡炮製「獨家新聞」、偷拍女藝人換衫、摷明星垃圾桶,所有呢啲無恥行徑,唔通都算係公眾利益?

婊子講貞操,強盜唸佛經,淫棍談道德,統統都係呃鬼食豆腐。計太一叮話齋,淫賤黎誨淫誨盜,因住貞節牌坊立唔成,自己隨時被釘上淫賤恥辱柱呀,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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