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建築師被指前年到櫃員機排隊提款時,前面女士提款三千元後忘記拿走,遂據為己有。建築師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偷竊罪成,他上訴要求推翻。上訴人黎國威的代表律師上訴時稱,原審裁判官無充分考慮黎的證供,黎可能將款項錯交另一人。但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詞指原審考慮恰當,遂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HCMA 3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