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淑貞借家長錢弘爵校監不知

【本報訊】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前校監梁淑貞,被指涉嫌訛稱臻美要與弘爵國際學校合併,向兩家長借款四十五萬元案昨續審,控方傳召弘爵校監邊陳之娟到區院作供,邊稱與梁傾談合作計劃時,只是想把學校交予梁接棒管理,又稱梁曾提出收購弘爵的校舍,但購買校舍並非她們的合作條件,她亦對梁曾向家長借錢及聲稱弘爵曾發債券等事毫不知情。

邊陳之娟說,她在朋友介紹下認識被告梁淑貞(四十七歲),○七年初,被告稱臻美只能辦至中三,希望臻美學生可到邊的學校升讀中四,她遂與被告商談合作。期間被告曾提及想收購弘爵位於荃灣的校舍,邊願以五千萬元出售,但兩人並無商談細節。

邊與被告商談至同年九月仍未簽定協議,期間邊的律師發現被告的文件指邊願以一元出售一些東西予被告,邊說看後覺不開心,但忘記那些是甚麼東西。而開學後,被告開始在弘爵的荃灣校舍工作,並把學校多個門鎖私下換掉,邊覺得不對勁,決定終止合作。

辯方盤問指被告曾透過律師交收,給邊四百萬元,包括近三百萬元誠意金及百多萬元學費;邊說已將學費退還,除此之外沒有收過其他款項。

案件編號:DCCC 1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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