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醫生強姦京婦囚14月

曾考入清華大學、經歷多段婚姻的北京婦人,被指○六年瞞着第三任丈夫、即領匯前項目及發展總監謝少祥,與一名專科醫生搞「一夜情」,事後勒索醫生十萬元否則誣告對方強姦。京婦被捕後,在候審期間潛逃返內地,至今年初才返港自首。女被告早前於區院認罪,法官昨判刑指相信被告感到遭事主愚弄,才情緒失控犯案,判她入獄十四個月。

被告楊澤昕(四十三歲)承認勒索和不依期歸押兩罪,早前在庭上「自爆」為保美貌而在○一年開始不斷整容,後因整容失敗而要多次「復修」俏臉,因此出現精神問題。被告昨身穿白色襯衣應訊,臉容憔悴,右邊顴骨位置隆起,疑似是整容痕迹,她聞判期間不斷低頭飲泣,但其夫未見到庭。

無再苛索 酌量減刑

法官判刑指,被告藉誣告強姦以勒索男事主,罪行嚴重,惟本案存有特殊因素,被告丈夫任建築師年薪達四百萬元,每月給她五萬元家用,相信她不是因金錢而犯案。被告○四年因整容失敗曾割脈企圖自殺,後證實患有抑鬱症和創傷後遺症;○六年二月被告精神病復發,料她因一時接受不到事主跟她性交後即態度突變,改口稱無心參與投資,感到被愚弄始犯案。

法官續指,被告收到事主金錢後,即時將聲稱染有精液的衣服和潤膚膏交還,反映她沒有意圖進一步苛索金錢,加上被告自首,遂酌量減刑。據悉,涉案事主X是一名私人執業的耳鼻喉專科醫生,年約四十多歲,案發時單身。

案情指,X於○六年九月認識被告,同年十一月,被告要求X投資二十萬元在她的深圳生意上,X表示需時考慮,但當晚X帶被告返家性交。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告問X會否出錢投資時被拒絕,被告隨即要求X給她十萬元作賠償,否則誣告X強姦,X報警。

被告○八年二月到區院提訊獲准保釋候審期間潛逃返內地,直至今年一月二日在落馬洲管制站自首。

案件編號:DCCC 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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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澤昕昨在判刑期間不斷低頭飲泣。

被告舊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