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膺司局長收禮王

【本報訊】三司十二局官員作為特區政府的決策層,出席公務活動時經常收到各式各樣禮物作留念,禮物記錄冊顯示,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過去兩年內從不同途徑收到近四百五十份禮物,同時選擇保存逾一百八十份禮物,包括食物、杯、網球拍及網球、幻燈片遙控器連雷射燈等物品自用,收禮和保存禮物之多,冠絕同儕,成為「雙冠軍」。

林瑞麟任司長後一日收一份

曾俊華收到四百多份禮物種類繁多,包括食物、運動用品及玩具等,他選擇保留的一百八十八份禮物,則包括網球拍和網球。

根據記者統計,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在收禮數量上,雖然不及部分局長,但他的任期由去年九月三十日才開始,上任未足半年,已收禮一百六十一份,收禮速度也算驚人,平均幾乎一日收禮一份,而他也選擇保存了約三分一禮物,包括護膚品。

局長收到和保留的禮物數量普遍不及司長級人物,只有作為政府大公關的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收到四百多份禮物,他只保留十一份。其他局長選擇保留的禮物數量也不多,較特別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她獲送及保留了一個名譽會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則在今年一月十九日、去年十一月及十二月,合共收到及保留八張門票,但因記錄冊未有相關詳情,無從判斷會籍或門券的真正價值。

雖說司局長申報收受禮物可十分籠統,但亦有人作出較清楚的申報以避嫌,例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便報稱收到紀念膠手錶,令人不致聯想他收到名貴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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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過去兩年內收到近四百五十份禮物,當中包括網球拍及網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