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門收屋業主刑毀候判

荃灣一個單位男業主不滿女租客欠租多月,涉嫌找工人入屋丟棄她所有物品,意圖迫遷,女租客報警,業主被控刑事毀壞等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開審。女租客供稱被丟物品後,令她「胸圍、底褲乜都無」,又稱:「唔交租使唔使拆屋啊?」裁判官最終裁定業主罪成,索閱其背景報告,准他保釋至本月二十七日始判刑。

五十九歲被告謝正貴,報稱的士司機,被控刑事毀壞及促使分租客放棄佔用處所兩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一月八日於荃灣三陂坊安安樓的某單位,作出行為迫令女事主歐麗瓊搬走,又毀壞歐的電視、影碟機、出世紙、電腦、電話及衣服等財物共二萬八千一百元。

愛犬被送士多老闆

歐供稱○三年向被告前妻以每月四千元租住其中一劏房,案發當晚她回家時發現所有物品被丟棄,所養的狗也被送走,由於門亦被拆走,最終只能與兒子搬走。其子張錦豪則供稱發現愛犬被送給樓下士多老闆,幾經爭取才取回。辯方律師盤問時指歐欠租五月,又指其住所十分混亂及發出惡臭,且已斷水,如同沒人居住。歐反駁只欠租兩月,且都是「有拖無欠」。

裁判官指出,雖然有搬運工人指單位惡臭及斷水,但這只是他們的主觀見解,若涉案單位如斯惡劣,其他分租住客亦不可能忍受,故相信歐與兒子確居於上址。身為業主的被告,則不能在租客不知情下搬走其物件,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TWCC 3509/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被告謝正貴找人入屋清理欠租女租客物品,結果惹上官非。

女事主歐麗瓊(左)和兒子張錦豪(右)昨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