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靈自爆身家1.5億

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以權謀私一案,昨在區院續審,黃健靈昨在控方要求下終於披露,曾諮詢已故高院首席法官梁紹中及退休上訴庭法官廖子明意見,兩人均認為女下屬盜竊公款一事可酌情處理,毋須報警。就涉嫌挪用公款的指控,黃自爆○五年時身家已達一億五千萬元,「我根本不需要從任何人身上偷錢!」

有「外科教父」之稱的被告黃健靈(七十一歲),前日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名表證成立,被告昨開始自辯。被告曾在庭上透露,他於○六年獲悉女下屬陳秀紅盜用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的公款後,曾先後諮詢五名法律界資深人士,包括兩名上訴法官意見,綜合各人意見指陳盜款事件可酌情處理,惟辯方為免兩名法官尷尬,故將兩人名字保密。

公開兩前法官名字

但控方昨在庭上表明,收到刑事檢控專員指示,該兩名法官的名字應予公開。法官李素蘭休庭考慮片刻後,決定要求黃健靈親口說出兩名法官名字,兩人分別為已故高院首席法官梁紹中,以及退休上訴庭法官廖子明。

黃昨在其代表資深大律師主問下又透露,他○五年的資產淨值達一億五千萬港元。另外,就他涉嫌利用港大的公幹開支發票,作為私人公司報稅開銷一事,他堅稱全不知情,亦從無意圖瞞騙稅局。

對於案中的「三宗罪」包括包庇下屬、挪用公款支付家傭兼司機薪金,以及瞞稅事件,黃堅稱自己無任何錯失,亦無任何要羞愧之處。

個人意見無約束力

根據司法機構訂定的《法官行為指引》,法官不應提供法律意見,但假如對方是至親或摯友,在基於友誼、非正式和沒有報酬情況下,即使諮詢事宜涉及法律問題,法官仍可給予個人意見,但該指引對退休法官無約束力。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若涉事法官已經退休,在法理上並無不妥,但在情理上,無論法官是否已退休,亦應保持中立,避免影響案件的審理。

梁紹中於○一年獲委任為高院首席法官,○三年退休,在一○年八月逝世;廖子明則為前上訴庭法官,他在一九九九年八月退休。

案件編號:DCCC 6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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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靈昨在庭上披露○五年時身家有一億五千萬元。

廖子明為前上訴庭法官,在九九年退休。(資料圖片)

梁紹中曾任高院首席法官,於前年去世。(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