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熱辣:App「借屍還魂」難檢控管制
應用程式每日更新,即使一個偷拍App被刪除,另一個類似的App亦會「改名易姓」再次出現,情況未能受控。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指出,由於部分應用程式的開發商是海外公司,本港警方搜證存在困難,一般亦難以檢控。倘市民認為某個應用程式意識不良,可向該個應用程式發布平台投訴。
律師黃國桐表示,安裝具有偷拍功能的Apps,沒有觸犯任何本港條例,程式本身亦不屬於犯罪工具。但如使用偷拍Apps拍攝敏感部位,而過程令對方不安,則有可能觸犯普通法的「作出令公眾憤慨的不雅行為」,可監禁七年。但若將偷拍照片或片段上載,則會被控以「發布淫褻物品」,最高可被判監三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另一名律師梁永鏗則指出,市民在公眾地方進行拍攝,不構成任何罪行。而偷拍行為以往會被控以「遊蕩」罪名,可判監兩年;但近年警方則以「作出令公眾憤慨的不雅行為」罪名,由於監禁期較長,藉以加強打擊的力度。
利用偷拍Apps,偷拍狂徒隨時不動聲色拍下女士肉照。(設計圖片)
梁永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