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腳修樹工爆頭慘死
【本報訊】地政總署外判鋸樹工人,禍不單行!他曾在工作時跌碎腳踝,變成長短腳,昨午他在沙田鋸樹時,突從約四十呎高大樹墮下,頭爆身亡。據悉,事發時他繫有安全帶,警方及勞工處正調查意外原因。死者遺下妻女生活徬徨。
死者梁國橋(四十六歲),與前妻育有兩名兒子(二十一及二十二歲),夫婦早年離婚,梁獨力育兩子,兩子分別任職廚工及快餐店,居於深水埗。二○○五年,梁於內地認識現任姓張妻子(三十三歲),兩人於○八年結婚,兩年前,其妻子來港及產下一名女兒,一家三口租住觀塘劏房。
昨午二時許,梁偕兩名工友於沙田嶺路工作,兩名工友在地面看守,梁繫上安全帶爬梯在樹上修剪樹木,並以麻繩固定樹幹。期間,梁突失平衝從約四十呎高的樹上墮下,安全帶未發揮效用,他頭部重創昏迷,工友大驚報警。救護員將梁送院,惜搶救後證實不治,家人抵院驚聞噩耗,悲慟嚎哭。
現場遺下一把電鋸及一條麻繩,警方及勞工處派員到場調查。十多名家屬及工友昨傍晚返回現場路祭,工業傷亡權益會亦有派員到場協助。期間,梁妻激動跪地嚎哭稱:「你點解一句都無交低就去咗!」聞者心酸。
前年跌傷變長短腳
死者胞弟稱,梁曾任保安員及維修工人,三年前加入現職的建築公司,負責鋸樹工作,屬地政總署外判工。他慨嘆兄長禍不單行,前年亦曾從五米高樹上墮下,雙腳腳踝碎裂,休養半年後雖可重新投入工作,但因變成長短腳而行動不便。
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去年本港共發生九宗因高處墮下的奪命工業意外,提醒工人若在兩米高以上的地方工作,僱主必須提供合乎規格的工作台或合適的棚架,亦須佩戴安全帶,否則工友可拒絕接受工作,亦可向勞工處及該會投訴。
死者梁國橋的妻子在路祭時跪地痛哭。
死者梁國橋
現場遺下電鋸及麻繩。
墮樹工人昏迷送院。
工人從四十呎高大樹墮下(箭嘴示),現場遺下大攤血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