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董事涉2800萬賄歐文龍

「澳門大貪官」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世紀貪污案」首度在香港法院審訊。太古集團旗下一間廢料處理合營公司的兩名董事涉嫌於○二年至○六年間串謀以二千八百萬港元行賄歐文龍,以換取澳門政府三份合共逾十一億港元的公共清潔合約,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案情指,歐文龍於○二年向該公司索賄未獲理會後,澳門政府一度停止付工程費給該公司,該公司最後要賄賂歐文龍。

六十一歲英籍首被告祈理格(Lionel John Krieger)及五十五歲次被告譚炳昌,一同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控罪指,他們於○二年至○六年間在港,串謀殷飛歷(Frederico Marques Nolasco da Silva),向澳門政府當時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提供賄款二千八百萬港元,作為歐協助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取得三份澳門政府公共清潔合約的報酬。

每七年續約一次

控方指,太古集團旗下太古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於九二年與另外三間公司合營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澳門清潔),投得由澳門政府批出的搬運和清潔城市固體廢料的合約,祈、譚分別為公司主席和董事,殷則是股東。合約每七年續約一次,澳門清潔於九九年獲續約。

歐於○二年接觸祈,索取協助續約的報酬。祈將事件告知殷,他們決定採取「拖字訣」。惟○三年九月至十一月間,澳門政府突然拖欠每月定時繳付給澳門清潔的工程費用,涉款三千萬澳門幣。

歐要求送「禮物」

殷於是找歐問個究竟,歐直指要求澳門清潔送「禮物」。至○四年,澳門清潔再有意投標兩項新的清潔項目,惟歐一直沒有批核。殷於是再找歐商討,歐就續約一事要求五千萬澳門幣作為「禮物」及要另收取兩張新合約的酬金。祈、譚和殷再與歐討價還價,最後協議給歐二千八百萬港元。

據悉,殷於○八年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罪成判監六年,控方特別安排殷下周四來港作供。歐於○八年被澳門終審法院判囚二十七年,歐不會在本案中做證人。

案件編號: DCCC 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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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因涉貪污已在澳門被判監。(資料圖片)

首被告祈理格

次被告譚炳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