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賣車牌糾紛林駒賠訂

【本報訊】「林駒駕駛學校」年前捲入一宗售賣中港兩地私家車車牌銷售糾紛,並遭一名從商的客戶入稟民事追討八萬元訂金,客戶稱委託駕駛學校作為中介人購入內地行車證,惟交付訂金後該公司負責人林駒及員工均去如黃鶴。案件上周在區院審理後,法官昨日判客戶勝訴,林駒需交回全數八萬元連利息,另需支付三萬多元堂費,林駒則聲言會上訴:「我尊重法庭裁決,但唔公平囉,我明明畀人食夾棍!」

原告是商人周健文,被告是經營林駒駕駛學校、大成功駕駛學校的林玉駒(又名林駒)。法官昨判決指被告供詞不盡不實,亦相信涉案職員吳偉倫是受被告的指示做事,遂判原告勝訴。

案件編號:DCCJ 17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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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駒在裁決後表示一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