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賓館黃金周搶客

【專案組、靜態組報道】無牌賓館疑趁十.一黃金周吸內地客,最近有人將西灣河太安樓十多個住宅單位包裝為「自助式公寓」出租予個人遊旅客,本報直擊揭發單位裝修殘舊,消防設施欠奉。雖然大廈管理處及住客已向當局舉報,惟至今「自助式公寓」仍肆無忌憚招客,明剃當局眼眉!

聲稱向旅客出租的「自助式公寓」在網上招攬生意,標榜價錢便宜。內地旅客陳先生以電郵預約了該公司的兩晚房間,每晚收費人民幣(下同)四百五十八元,十.一黃金周期間漲價至五百五十八元。公寓負責人不願公開地址,當記者陪同陳抵達西灣河後,卻由一名「街坊裝」打扮的中年婦人帶領到太安樓一單位,中年婦說:「你哋呢兩晚住十樓,我都係住呢幢樓,有咩事打(電話)畀我,五分鐘內到!」

促「放蛇」蒐證檢控

陳與記者被帶到十樓一個四百平方呎的單位,家具齊全,但不見有滅火筒及灑水系統等消防設施。屋內牆身嚴重剝落,廚房滿布塵埃,浴室的洗手盆和浴缸污漬斑斑,床架更「溶溶爛爛」。該樓層約有六十戶,走廊雖有防火設備,但後樓梯滿布雜物。有住客曾向立法會議員投訴。太安樓的大廈管理處主任亦承認上址約有十多個單位疑出租予旅客,並已經向民政處反映事件,要求跟進。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直指,「只要證明到單位租畀旅客,已經可以檢控!」陸稱,當局單靠巡察,難以取締無牌旅館,必須要「放蛇」才可搜集證據。

就出租無牌公寓予旅客,記者向有關職員求證,對方堅稱以月租形式出租,並稱可能有租客以轉租形式出租予其他人。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單位並無旅館牌照,署方曾派員巡查,暫時未發現足夠證據,牌照處會繼續跟進個案。根據《旅遊業條例》,任何處所提供收費的住宿,須領有旅館牌照方可經營,違規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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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收取一千元按金後,便發出一張按金單。

客廳殘舊

廚房多塵

公寓在網上招客,強調出租的單位不是家庭式旅館、酒店式公寓及酒店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