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法粹更易為官粹所用

台灣很民主,總統而下,各大小縣市長、議員,還有立法委員,統統由百姓一人一票選出;可要選上個立委之類的席位,動輒耗費數千萬,雖說有政黨資源,但箇中蹊蹺,不免惹人遐想。於是本地看台灣,常說的便是:有民主,沒法治。

說選舉,本地不夠民主,卻很講究法治,就是選個區議員,一旦參選,哪些是為選民服務,哪些是選舉耗費,得要一清二楚,搞不好不當選還得坐牢;相比台灣,本地就算不民主,也要講究法治。

不民主,為官的易成純粹官僚,便叫「官粹」,官粹過頭,民間抗爭,便惹來「民粹」;推行替補機制,從民間要求諮詢到政府願作諮詢,民間又說不用諮詢了,收回吧!正正反映出一個因官粹而民粹的過程。替補機制立法,當然是針對「變相公投」。政客有政治訴求,當然可以利用選舉過程,但如果利用的是選舉制度,學法的人該想想如何完善制度,還是讓制度繼續被利用?

講法治是好事,可不能不問道理、不講常識;情理法,文明社會當然以法為先,卻也一定以情理為立法基礎。替補機制還在諮詢階段,法律界便先行挑出各種可能違憲理由,明說有制度漏洞的也是法,純粹法治,也堪稱「法粹」。民間如果認為議員請辭再補選沒問題,不過是這回法粹站到民粹那邊,可別忘記,法粹更容易為官粹所用。

徐傑昌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