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兄長聲稱○八年協議以千三萬購下妹妹的跑馬地肇輝臺單位,但拖延逾年仍未成交,妹妹被指以一千九百多萬元售予外人。兄昨入稟高院指妹妹違約獲利,要求她退還五百五十萬元訂金,並要賠償賣樓賺得的差額。原告游栢健,被告是游敏儀及名下的利達旺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A 16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