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高層受賄助富商批貸罪成

【本報訊】工銀亞洲高層陳翊耀被指事發時收取二百五十萬元賄款,以協助現遭通緝的內地富商曾偉獲批逾二十七億元貸款及延期還款案,法官昨於區院裁決時指,被告收到該筆巨款時雖已離職,但認為他和曾偉二人於較早時已有協議,即待被告離任工銀亞洲後,始給予他報酬,作為回報他協助申請貸款,故裁定被告四項收賄罪及五項洗黑錢罪成立,將他收押至本月十六日判刑。

收曾偉250萬元

被告陳翊耀(四十三歲)案發時是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他昨聽取裁決時不時面露苦笑及無奈搖頭。控罪指他於在○七至○九年間四度收取貴價紅酒、名錶及二百五十萬元的賄賂,以協助曾偉擬備申請貸款時所用的建議書;又指他在○九年二月至一○年四月期間,洗黑錢逾一百二十八萬元。

另外法官亦就辯方早前申請終止聆訊及阻止廉署的錄影會面呈堂兩事被否決,作出解釋;針對前者,法官指曾偉在案中與被告為共犯關係,除非曾偉認罪,否則亦不宜為被告做證,故被告未有面對不公平審訊。至於後者,法官指證供顯示廉署人員有向被告解釋他享有的權力,又讓他致電妻子,而他身為一名富經驗的銀行家亦非頭腦簡單之輩,故有關會面不涉威逼利誘。

案件編號:DCCC 13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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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翊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