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大運期間安檢不容有失
【本報訊】入境處職員「睇漏眼」烏龍放行事件時有發生。入境事務主任協會認為,人手核查證件,必須做足三步驟,最後一關要「人、相相符」才能放行。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入境處職員把關不穩,會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對今次失誤絕不能接受,尤其於深圳舉行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期間,口岸安檢不容輕視,他促請當局徹查事件,找出漏洞加以堵塞。
烏龍放行頻發生
王國興表示,入境處職員用人手核查證件,未能發現身份證及持證人有異,事件匪夷所思,他稱:「兩父子年紀差咁遠,個樣又咁大分別,點會咁都睇唔到?」他認為,唯一原因是有關職員粗心大意,未認真檢查身份證就放行。
入境事務主任協會副主席倪錫水表示,如果有人持他人身份證成功過關,落馬洲邊境管制站負責同事應認真調查,若證實有職員疏忽,宜適當處理。他解釋,人手查核身份證有三個步驟,首次把身份證過機,電腦顯示持證者身份,然後職員核實身份證相片的樣子,是否就是遞交證件人士,若無問題就可完成過關手續。
據資料顯示,類似的烏龍「放行」事件曾多次發生。其中去年三月,一名八旬老婦誤持他人身份證在港澳碼頭前往澳門旅遊,港澳關員均沒察覺,讓她三度成功過關,直至她回港後始被本港入境處職員揭發。另外,○六年一月,一名女子誤把妹妹身份證調亂,在羅湖口岸以「e-道」兩度成功過關,直至事主持身份證往圖書館借書時,始知搞亂了身份證。不過,最轟動的要算庾文翰事件,二○○○年八月,當時年僅十五歲及有自閉症的庾文翰,疑獨自由羅湖返回內地,失蹤至今。
不少市民仍循傳統通道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