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居民申覆核月底判

【本報訊】美孚新邨居民指屋宇署錯誤批准發展商在石油氣庫舊址興建屏風樓而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一案,發展商祥達的代表律師陳詞指,美孚居民早於○九年三月已就屏風樓問題成立關注小組,並有初步計劃就路權問題提司法覆核,而居民延至今年二月才派代表申請法援,認為興訟已經逾時。各方代表陳詞完畢,法官表示本月底作出裁決。申請人何美玲(譯音),答辯人分別是屋宇署及發展商祥達發展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AL 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