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千萬別忘記戴套

違反對方意願發生性行為就是強姦,這本來是常識,但在咱們的偉大祖國,如果涉案者是權貴,那麼強姦就可能有另一套定義。貴州一名女老師指控官員強姦,警方竟然以在現場找到安全套為由,指「戴套不算強姦」,不予立案。

戴套不算強姦,難道就因為隔了一層薄薄的塑料,沒有發生直接的肉體接觸嗎?此言一出,立即成為官場福音,同僚間溫情忠告:千萬別忘記戴套啊。當然,戴套不算強姦只是權貴的專利,老百姓千萬不要當真,更不能膽粗粗模仿。

這不禁令人想起前年發生的一宗案件,有女青年遭警察強姦,罪嫌辯稱自己只是臨時起意,沒有預謀,而法官竟然採納其意見,將案件斷為「臨時性強姦」,予以輕判。現在,官員強姦時戴上套子,顯然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有預謀,應該定罪了吧,哪知在官方口中又另當別論。應了那句話:官字兩個口,法律都是他們定的。

戴套不算強姦論已夠雷人,精彩的還在後頭。有傳媒訪問公安部門主管官員,質疑辦案警員與強姦嫌犯一同喝酒,是否違反有關禁令,對方竟然回答,當事人僅喝了兩口酒,隨後吐了,所以不算喝酒。

喝了吐掉,不算喝酒,當然又是混帳話,但也暴露了官場的潛規則,如不少地方明文規定,只要將贓款上交,就不算受賄;只要退回紅包,就不算違規;只要從企業退股,就不算經商,如此等等。終於明白了,為甚麼中國人那麼愛做官。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