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當街胸襲三女衝鋒隊警長提堂
警察衝鋒隊警長涉嫌在五日內當街揸胸非禮三名女子,最終因日前犯案後遺下證件而被捕。涉案警長現被控一項非禮罪,昨解到觀塘法院提堂,法庭將案押後至九月五日以待控方調查和進行認人手續後再訊。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但提醒他切勿干擾證人,否則會將他收押。
二十八歲被告岑仲樑,控罪指他於本年七月十五日,在觀塘協和街一八七號外非禮一名女子。
被告昨庭上應訊時表現冷靜,當他獲准保釋後,突有七、八名彪形大漢到場護送,他們更不時爆粗罵記者:「影乜×嘢?」而原本在庭上穿着藍色T恤的被告,又找來一名外形相近的男友人,讓對方穿上他的藍色T恤,被告則換上灰色反領T恤,然後兩人均戴上口罩離開,惟遭記者識破。
控方在庭上指案發日早上七時許,女事主獨自上班,在行人路上遭迎面而來的被告揸了右胸一次,女事主立即追截被告,被告狂奔逃走,在途中遺下袋子。警方根據袋內的證件找到被告,現場亦有銀行的閉路電視拍下犯案過程。
官提醒勿干擾證人
控方續指被告是現役警員,並疑涉及兩宗同類案件,因此反對讓他保釋。裁判官立刻查問控方另外兩宗案件的手法,並強調:「我畀唔畀佢保釋,同佢嘅(警員)身份無直接關係!」
控方透露,第一宗非禮發生於七月十一日晚上七時許,十九歲女學生在將軍澳的行人隧道內遭揸胸;第二宗則於同月十四日凌晨二時許發生,十六歲少女在將軍澳小巴站同遭揸胸。
辯方指被告加入警隊六年,因表現出色,已晉升至衝鋒隊警長,並提出以三千元保釋,惟裁判官反指:「三千蚊?依家有三個指控,任何一個指控入咗,佢都要坐監!」辯方遂提高保釋金至一萬元。
裁判官特別向被告說:「你作為差人,我知道你有渠道同方法查到佢哋(女事主)嘅身份。」提醒被告勿干擾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