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督察涉醉酒鬧事被控

[本報訊]警隊外籍高級督察李偉盛涉嫌醉酒鬧事,拒付的士車資兼向到場調查警員「爆粗」案,昨再在觀塘法院提訊,李偉盛否認不付款離去、阻差辦公和醉酒行為不檢三罪,案件現定在九月五日作預審,李期間獲准繼續保釋。四十七歲被告李偉盛,被控在今年五月十二日,於新界西貢普通道一號西貢警署外,明知須即場繳付一百六十多元的士車費,惟卻不誠實地離去。另外,他被控同日故意阻撓正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員辦公和在該處行為不檢。

案件編號:KTCC 2984/11

被告李偉盛否認全部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