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遍地開花 監管一味拖延

港府議而不決慣咗手勢,連拆劏房呢個都市炸彈亦一味歎慢板。研究復研究,拖延又拖延,遲早死得人多。

土瓜灣馬頭圍道唐樓四屍五命嘅慘烈火災震撼全港,劏房失控再次引起關注,市民希望盡快杜絕陷阱處處嘅劏房,避免悲劇重演,但港府官僚一個二個好似食咗成擔豬油咁,你急佢哋唔急。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話喎,正研究修訂現行法例,將多種常見劏房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以免劏房影響走火通道,爭取明年首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事實一再證明,劏房可以奪命,市民終日生活喺危牆之下,港府居然一啲迫切感都冇,仲要等到明年至提交草案。唉,以佢哋一貫嘅拖拉作風,所謂修改法例都唔知幾時至成事,話唔定講講吓又不了了之。林鄭月娥呢位問責局長原來唔係好打得,而係好拖得就真。叮!

更離譜就係,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立法規定私人住宅單位內要裝設消防設備,但當局就話工程設計有困難,費用同維修問題唔易解決,仲話現時冇法例監管私人住宅嘅消防設備,係因為住宅嘅火災危險較低喎。

簡直九唔搭八。生命無價,安裝消防設備首要目的就係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無論幾困難,當局都有責任立法監管,而唔係拖得就拖。再講,當局話住宅火災危險較低,同樣係不負責任。大家都知道,祝融無情,住宅又好,非住宅又好,一發生火災,都足以致命,何況劏房單位環境擠迫,萬一發生火警,住客逃生無路,後果更加不堪設想,唔通呢啲都叫「火災危險較低」?

係人都知,本港仲有唔少無立案法團、無管理及無維修嘅所謂「三無樓宇」,呢類樓宇普遍存在保安、消防同衞生隱患,可以講係危機處處。而劏房嘅重災區,正正係呢類舊樓,咁大嘅監管漏洞當局唔盡快堵塞,同草菅人命有乜分別?

查實,港府處理舊樓安全隱患一向玩拖字訣,執法疏懶,驗樓速度仲慢過龜爬,所謂消除隱患只不過係敷衍市民嘅咋,官僚靠得住,豬乸會上樹吖!

太一叮最擔心就係,就算港府如期喺明年初推出法例監管劏房,如果有關部門照樣好似驗樓咁,你有你急,佢有佢拖,直到再爆大鑊至知衰,到時有法例都冇用喇,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