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智障漢六人判刑

【本報訊】二十三歲輕度智障漢去年八月遭六男一女友人禁錮五天,用十大酷刑施虐,包括縛在自製「十字架」上、逼他口交吞精等等,七名被告被控非法禁錮、有意圖而嚴重傷人等共七罪,案件昨在區院判刑。案中屬主謀的二十九歲男子被判監三年半,其餘五人則分別被判更生中心、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女被告則押後至本月二十二日判刑。七名被告依次是高威文(二十九歲)、李蘭偉(二十歲)、郭啟明(十九歲)、李文財(十九歲)、賴文龍(十七歲)、李芷晴(女,十六歲)及李金城(十六歲)。

案件編號:DCCC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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