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僭建積重難返 一視同仁談何容易

幾經爭議,當局昨日宣布強硬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計劃分緩急先後取締僭建物,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以及覆蓋面積多於一半的天台圍封僭建物,均屬嚴重違例及高風險,將優先處理。而非即時取締類別的僭建物擁有人則可向屋宇署先行登記,當局會暫緩對合資格登記的僭建物採取執法行動。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指有關安排不等同合法化或「半特赦」,政府再讓步的空間不大,但仍有人質疑當局並非一視同仁。

一石激起千重浪。方案公布之後,新界鄉紳反應激烈,高叫「保鄉衞土」,決定如期於下周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期間發起圍堵請願。新界居民認為,丁屋及村屋具有特殊歷史背景,當局應該對僭建物特事特辦。尤其是部分村屋建於三、四十年前,位於集體官批地契上,並無限制樓高,若當局一併取締,勢必引起反抗。

一邊是情,一邊是法,令新界僭建物成為一個難解的死結。在民意支持下,港府態度漸趨強硬,林鄭月娥放出硬話,強調政府處理市區和新界僭建物是以「同一把尺執法」,不會考慮特赦,否則既不公平,亦不合理,更不符合法治精神。

林鄭月娥大談公平與法治,頭頭是道,問題是,當局處理市區及新界僭建物一向厚此薄彼,這是不爭的事實,當局現在才來談甚麼公平與法治,不亦謬乎?眾所周知,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長年對市區及新界僭建物採取雙重標準,前者雷厲風行打擊,後者則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儼如「一法兩制」,不但對市區居民不公平,而且令新界居民產生「政府默許村屋僭建」的錯覺,習非成是,完全是當局一手種下的惡果。

如今港府終於着手處理新界僭建物,方向固然正確,只可惜,當局擺出一副強硬的姿態,不但無法平息爭議,反而引起更大爭議。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有關措施並非一視同仁,因為市區僭建物並無所謂的登記制度;而新界居民則批評,當局二十多年都不處理,現在一刀切顯然不近人情。有新界居民揚言,不排除以激烈手法抗爭,並計劃尋求司法覆核推翻新方案。

不難想像,當局強硬執行新方案,必然衍生大量問題。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部分新界舊契並無列明高度限制,若政府以一刀切取締四樓以上樓層,或會引起法律訴訟。事實上,由於當局宣傳不足,許多人根本不知道村屋僭建的清晰定義,四層以上的村屋比比皆是,不少人在不知就裏下購入僭建物,一旦港府強行清拆,勢令他們無家可歸。對此,當局可有合理的解決辦法?

禁微者易,救末者難。面對連串難題,到底港府能否順利推行方案,取締新界僭建物,實在令人懷疑。平時不燒香,臨急抱佛腳,由於當局長期放任自流,導致僭建問題積重難返,甚至已演變成社會矛盾和政治爭拗,對於弱勢政府來說,要解決這個問題又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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