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達通早前將其「日日賞計劃」的客戶個人資料出售圖利後,有巿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八達通的公司索償五十元「感情傷害」及百多元訟費,八達通公司申請將案轉交高院審訊但遭審裁官拒絕,該公司昨就此事向高院申請上訴獲法庭受理,但法官要求該公司就今次申請的動議通知書作出修改。上訴人是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即是小額索償案中的答辯人一方。 案件編號:HCSA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