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承認干犯的四宗案件
案件1
承認控罪:盜竊罪 時間:2010年2月28日凌晨2時許
地點:亞皆老街與渡船街交界行車天橋底
事主:58歲商人莊文炳
損失財物:一隻勞力士手錶、一隻白金鑲鑽玉石戒指、一部手機、現金1,000元(總值45,950元)
犯案手法:一名女子在街上主動與事主搭訕,說想和事主交朋友,並在閒談時給事主飲啤酒,事主飲酒後睡着,被告趁機偷取事主身上財物。
案件2
承認控罪:施用藥物罪及盜竊罪
時間:2010年3月5日傍晚6時30分
地點:打鼓嶺道休憩公園 事主:56歲保安員梁榮帶
損失財物:現金300元、一部手機、一隻金戒指(總值3,800元)
犯案手法:被告在公園主動與事主問路和搭訕,再陪事主吃晚飯和飲啤酒,然後返回公園再飲啤酒,事主飲了混有「藍精靈」的啤酒後昏睡,被告趁機偷取事主身上財物。
案件3
承認控罪:盜竊罪 時間:2010年3月5日晚11時30分
地點:景雲街海邊公園 事主:57歲退休男子楊德雄
損失財物:一隻帝舵手錶、一隻金戒指、一部手機、現金3,200元(總值14,700元)
犯案手法:一名女子在街上向事主稱因家事不開心想與事主聊天,然後與事主在浙江街公園和景雲街海邊公園共飲啤酒,事主飲至失去知覺,被告趁機偷取事主身上財物。
案件4
承認控罪:施用藥物罪及盜竊罪
時間:2010年3月31日下午4時
地點:櫻桃街公園 事主:79歲退休男子葉漢強
損失財物:一隻手錶、一隻鑽石戒指、一隻金手鐲、一部手機、現金14,000元(總值62,690元)
犯案手法:被告在公園主動坐在事主身邊,想請事主飲啤酒,事主初時拒絕,被告用身體挨向事主不停勸他飲混有「藍精靈」的啤酒,事主飲了一小罐後覺得頭暈和想離開,被告拉住事主灌他飲啤酒,兩人拉拉扯扯,事主終在附近暈倒,被告趁機偷取事主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