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訊無王管 規管網吧慢幾拍

網吧無王管,成為罪惡溫床,千呼萬喚之下,港府終於建議發牌規管,新例最快可於明年立法。然而正如古人所說,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新例能否有效規管網吧,不能不令人質疑,尤其是在互聯網不良資訊氾濫成災的情況下,如果當局巡查不足,法例可能形同虛設。

當局建議,網吧不得設於純住宅及工業大廈,不得於午夜十二時後招待十六歲以下人士,店內不得售賣或飲用含酒精飲品,經營者必須採用最新軟件過濾色情及暴力資訊。

眾所周知,隨着互聯網日益普及,近年本港的網吧愈開愈多,而由於欠缺針對性的監管法例,這些網吧僅以二○○三年推出的《經營者守則》自我規管,沒有年齡限制,大部分二十四小時經營,逐漸成為青少年的熱門聚腳點,不法分子乘虛而入,令網吧成為罪惡溫床,不時發生打鬥、盜竊、賭博、販毒等罪案。調查發現,經常流連網吧的學生吸毒機會較一般學生高十倍,將來吸煙、酗酒及濫交的機會亦較高。

由此可見,當局要求網吧自我規管,根本不切實際。正因如此,各界人士不斷呼籲當局參考遊戲機中心的監管模式,對網吧實施發牌監管,藉以減少罪案,保護青少年。無奈民間急政府不急,有關措施一拖再拖,直至今時今日才有所動作。

事實上,立例監管網吧根本不難,例如台灣早已立例規管網吧,內地除了於○三年實施發牌制度,更於○七年進一步收緊條款,規定網吧採用實名認證系統,以確認顧客並非未成年人士。對比之下,港府的監管措施明顯落後於形勢。

更加令人憂慮的是,港府對網吧經營長期放任自流,不僅欠缺法例規管,還存在巡查不足、執法不力等問題。曾經有區議員前往網吧視察,發現電腦內裝置大量暴力血腥遊戲,有些甚至已被評為不雅物品,但奇怪的是,影視處每年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巡查網吧二千多次,竟然沒有作出任何檢控,足證當局的所謂巡查不過擺擺樣子而已。這種敷衍塞責、虛應故事的作風一日不改,就算立例規管也是無濟於事。

必須指出的是,互聯網的影響無遠弗屆,青少年隨便開着電腦上網,便可接觸大量色情、暴力、誹謗等不良資訊,當局僅僅針對網吧進行規管,不但無法治本,更有掛一漏萬之虞。

長遠而言,港府有必要設立專門法例,全面規管網絡上的不良資訊。事實上,當局原定於○九年就規管網絡不良資訊展開諮詢,但不知何故一拖再拖,有關諮詢至今仍未展開,立法規管網絡資訊遙遙無期,導致不良資訊日益氾濫。

天地轉,光陰迫,面對瞬息萬變的網絡世界,當局必須與時俱進,因時制宜,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學習和成長環境。因此,當局既要發牌監管網吧,亦要立法規管網絡資訊,更重要的是加強執法,方可真正發揮法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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