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選舉呈請押後判

【本報訊】參選○八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功能組別選舉落敗的莫乃光,質疑對手譚偉豪違規在電視賣政治廣告,且無將費用申報選舉開支而提選舉呈請,兩年內,案件經過三級法院審理後,終審法院裁定高院上訴庭有權審理,案件昨日開審。莫乃光除要求法庭裁定譚偉豪當選無效外,更指現時已再無法舉行公平的補選,要求法庭直接頒令他當選。

但上訴庭法官認為,譚的短片在參選前播放,應否涉及選舉需商榷。案件昨審結後,上訴庭三名法官決定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CACV 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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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要求法庭直接頒令他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