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車男教練涉嫌去年九月與五名少年在他位於屯門家中遊玩時,將其中一名十三歲少男綁手腳、並為其手淫,男童受辱後將事件告知社工及報警,警方調查發現,教練與另一名十五歲男學員曾玩「除褲鋤大弟」,並觸摸其下體,被告昨在粉嶺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以待索閱背景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被告陳定邦,四十四歲,辯方求情時指他現時無業,因童年有不快經歷才犯案。
案件編號:FLCC 2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