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令被告赴球場試叫喊
【本報訊】這宗巨額索償案有兩個關鍵問題須由專家向法庭提供意見,其一是被告梁廣偉在發球前,有沒有高叫、以警告附近的人士小心避球。法官認為,若只要到現場高叫三聲測試,便能大大節省兩日的審訊時間,因此極罕有地下令被告及雙方專家今早到球場進行「叫喊測試」。
對於原告質疑被告當時沒有高叫以警告他人避球,被告反駁指當日風大,原告才會聽不到,雙方專家將為此在庭上爭辯。法官認為被告及與訟雙方的專家可到球場測試,安排一人站在第十四洞發球區叫喊,再安排另一人在意外現場,便可知道聽不聽到叫喊,整個過程只需五分鐘,卻可節省兩日庭上的爭辯。
另一個要專家解決的問題,就是被告於事發時與原告的距離,雙方亦各執一詞。原告一方估計兩人當時的距離是一百五十二公尺至一百六十四公尺;但被告一方估計兩人當時的距離應該更長,介乎一百六十五公尺至一百七十三公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