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禁拖網漁民爭取賠償
【本報訊】港府將以保護海洋資源生態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漁民團體趁農曆新年期間到各個灣頭諮詢後,向當局提出二十五項包括不實施全港水域禁止捕魚、不設時限贖買漁船政策及合理賠償等建議,促請當局盡快公布措施的相關細則以釋除漁民疑慮。不過,環保團體世界自然基金會歡迎立法保育海洋生物,認為魚類五年後體積可增加三成半至七成,魚獲量能增加一成至四成半。
身兼香港漁民團體聯會會長的立法會議員黃容根指,經二十場諮詢會後,部分年齡較大的漁民願意接受合理補償並會離開行業,反對者認為打魚是家人日後生計,應該讓其自然淘汰。
考慮平衡發展和漁業生態,該會同意港海域禁拖網,但受影響漁民及相關行業必須得到合理的賠償。
問責官員未解決生計問題
黃說曾就事件接觸食物及衞生局、環境局、發展局、運輸及房屋局,但問責官員均互相卸責,沒提供解決漁民今後生計問題,建議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盡快公布賠償細則,與漁民代表商討特惠津貼機制,幫助受影響漁民轉型。他認為污水處理不當、海事工程及挖沙填海和回泥才是元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