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恐嚇曾蔭權 唐英年 曾俊華 鄧竟成

警方查案不力涉引發一宗恐嚇案件。理工大學副學士聲稱不滿警方表現,三個月內向特首辦公室及警隊先後發出六封電郵,恐嚇會打死曾蔭權、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當時的警務處長鄧竟成,甚至強姦四名高官的妻母。警方事後循電郵資料上門拘捕被告,他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六項刑事恐嚇罪,獲准保釋至四月二十九日始判刑。

被告譚栢康(二十二歲),就讀理大工商管理副學士二年級。控罪指他在○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一○年三月十日,威脅曾蔭權、鄧竟成、唐英年和曾俊華,會使他們人身及政府的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們受驚。裁判官強調涉案的控罪和電郵內容性質嚴重,但考慮被告認罪、無案底和學校成績等,遂先替他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精神和心理一系列報告始判刑。

發六電郵促盡快拉犯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患上「亞氏保加症」(自閉症的一類),成長期間遭受不公平對待。

而被告在閱報時感到警方調查案件不力,受害人未有受公平對待,感同身受下才犯案,希望刺激警方加快查案。他現已明白做錯,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致歉,亦指無意將恐嚇內容付諸實行。

案情指,事發期間特首、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的辦公室,以及警察公共關係科共收到六封電郵,信中人都要求政府盡快拘捕罪犯,並威脅上述四名高官的人身安全。電郵中聲稱會焚毀高官的座駕、區旗、《基本法》等,或到高官的住所和政府總部搗亂、淋紅油和腐蝕性液體。

聲稱會對家人不利

有部分電郵謂:「我會號召大量市民……出手毆打曾蔭權,鄧竟成,唐英年和曾俊華四人,毆至重傷,甚至死亡。」

甚至有電郵聲稱會性侵犯高官家人:「我和市民不排除強姦四人之妻和母親,以示嚴戒!」警方調查後發現電郵都是由被告住所發出,遂在去年四月上門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坦白招認。 案件編號:ESCC 9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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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譚栢康承認六項刑事恐嚇罪。

曾蔭權被一名理工大學副學士恐嚇,更聲稱會侵犯其家人。 (資料圖片)

曾俊華(旁為其妻)

唐英年(旁為其妻)

鄧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