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藉樓宇新例掠水

【本報訊】強制業主立案法團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的法例明日生效,部分早已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的法團本月卻獲保險公司通知,指原有保單不能符合新例要求,須「保完又保」。法團懷疑保險公司藉新例渾水摸魚「賺多筆」,多次向港府及保險業聯會求助但不得要領。有立法會議員斥當局未有釐清新例細則,令保險公司對新例各有演繹;有法團指新例保險「買又死唔買又死」,陷入違法或亂花業主金錢的兩難局面及徬徨無助。

「唔買又怕違法」

新例規定法團購買保額至少一千萬的「第三保」,並於大廈當眼處展示保險通告。民建聯本月收到中西區內三十多棟已購有公眾責任保險的大廈法團求助,指保險公司以多種理由要求法團按新例額外投保,如指舊保險無提供保險通告;新例保險須對第三者傷亡及法律責任有獨立保障,保障範圍較廣的公眾責任保險並不適合等,要求法團多買一份保險,或「拆開舊保單」加保費,涉及保費由每年六百元至八千元不等,區內已有十多棟大廈額外投保。

均益大廈第一期業主立案法團秘書陳達光指,法團已購有保額五千萬的公眾責任保險,每年保費二萬五千元。孰料本月初保險公司指法團須額外買新保險,每年保費二千七百元,經多番爭取後,保費下調至一千元再下調至免保費,更令法團質疑額外投保的必要。陳達光相當無奈:「唔買又怕違法,買咗又怕畀業主鬧亂使錢。」

政府漠不關心

協助法團的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認為保險業界要求大廈「保完又保」不合理,是趁新例謀取不應得的利益。當局亦未有釐清法團已購買的公眾責任保險是否符合新例要求,漠不關心,業主徬徨無助。

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主席黃國添指,該會已向會員公司發出指引,若法團需擴大保障範圍應酌量收費,據他所知有公司並無追加保費。聯會亦加強求助熱線的人手,亦可安排法團及保險公司進一步溝通。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知悉,保險業聯會已在聖誕前後向會員公司發出通函,他強調保險公司不應向投保額已足夠及沒有增加風險的法團加保。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已再次聯絡保險業聯會表達關注,並呼籲業主直接聯絡各區民政處求助,積極盡力嘗試投保,若法團已盡力,當局在法例生效後不會即時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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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達光(左)指保險新例不清晰,令法團十分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