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否認與女院童性交

社工否認與女院童性交

【本報訊】香港社工李國華涉在雲南孤兒院性侵犯兩名女院童案昨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現年十六歲的女事主X時指,被告從沒有與她發生性行為,反指X有男朋友,她曾更因為找男友而離家出走,但因找不到反要被告幫忙,又指X曾與男友性交;X否認辯方說法,X稱除被告以外,沒有與其他男人發生過性行為。

案件編號:HCCC 1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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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國華否認性侵犯女事主X。(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