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經理淫女童重囚

邪惡經理淫女童重囚

【本報訊】車行業務男經理七年前上網認識十二歲女童後,哄她交出半裸照後以此威脅她外出相見,並兩度帶她到賓館及寓所迫令手淫及口交,更聲言要「調教」她「點樣服侍男人」。被告早前被裁定非禮等罪成立,法官昨嚴斥被告為滿足慾念,利用女事主無知而犯案,手法邪惡,重判入獄五年。

三十二歲被告陳凱達早前一項協助教唆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兩項非禮及兩項刑事恐嚇罪成,控罪指他於○三年教唆當時十二歲的女事主X製作兩張裸照,又於○四年兩度要脅X指會將裸照在網上發布,交予X父及傳媒;另於○四及○五年在北角城市花園一單位及銅鑼灣翡翠別墅內非禮X。

案情指○三年時X透過網上ICQ結識被告,在對方央求下發出自己的半裸照,未料半年後被告藉裸照要脅要與她見面。被告在城巿花園單位內,脫去X校服逼她口交及手淫,未幾被告再次以裸照威脅要與她見面及性交。

案件編號:

DCCC 488/10

陳凱達(左)